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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6大难题 拷问16品牌液晶电视售后

.2007-04-10 .作者: .编辑:lile
导语:

● 行业规范——对消费仅具指导意义   

    通过咨询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我们联系到了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最终找到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的专家——安教授。安教授向我们介绍说,我国信息产业部已经颁布并实施了《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作为电子行业的标准,该规范对消费者选购相关产品是具有指导意义的,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晶电视都必须符合规范中的要求。

我国电子行业的标准

◎ 广泛深入——行业规定涉及产品指标的范围和程度 

    这一规范对液晶电视的功能、性能、生产、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等都做了相应要求,对于我们前面提到的问题也有比较详尽的规定。包装箱损伤、箱内衬垫或缓冲物的缺损、产品表面有损、屏幕严重划伤、产品出现蜂音、交流声、机震等影响正常收听的噪音均为不合格,其中屏幕严重划伤和异响现象严重的不合格现象归为A类,其它为B或C类。 

◎ 坏点标准——消费者最关心的技术细节 

    对于广大消费者比较关心的液晶面板坏点和漏光的问题,规范中的要求非常详细。要求屏幕的亮度均匀性必须≥75%,而黑屏状态下屏幕的最高亮度不得超过4cd/m2。对于坏点问题,这里要涉及对屏幕的分区,规定中采用的是以屏幕几何中心为横、纵轴对称点,横向以屏幕窄边为宽度,纵向1/2长度围成的四边形为A区、其余为B区的划分方法(见图示)。对于不发光点(即暗点)的规定是A区≤2个、A+B区≤8个(在1/9屏高×1/9屏宽的面积内不能出现2个绿色或白色不发光点),对于不熄灭点(即亮点)的规定是A区≤1个(红色、蓝色或其它色发光点)、A区不允许出现白色或绿色发光点、A+B区≤2个(在1/9屏高×1/9屏宽的面积内不能出现2个绿色或白色发光点)。

规范中对应坏点问题的细则

规范中对应坏点问题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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