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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非“意外”?2010家电行业“囧”事件盘点

.2010-12-20 .作者: .编辑:李乐
导语:

·315风波:平板电视售后中外有别

  2010年的3.15,央视将目标瞄准在了行业的“潜规则”。所谓“潜规则”,就是指不成文的见不得光的一些暗箱操作的规定和原则。在平板电视领域的“潜规则”之一就是液晶屏幕的保修年限。许多彩电厂商认为平板电视不属于《三包规定》中的“彩色电视范畴”,此外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是显像管,而液晶屏不是主要部件,因此不能享受3年的质保期限。

  但3.15曝光之后,国美、苏宁、大中卖场及部分合资企业纷纷表态,将彩电屏幕保修期延长至三年。但对于屏幕保修的问题,业内专家表示,“屏保两年”不完全是企业的问题,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也相对滞后。

  那么为什么这些合资品牌在售后方面会滞后呢?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几乎所有的合资彩电厂商都没有自己的维修队伍,其他大部分都采用特约维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即企业按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维修商与之签约,签约后该维修商被冠以“XX特约维修点”,由企业为其提供维修材料,并按维修量支付费用。

  同样也带来一个问题,服务的落实主要由“XX特约维修点”来执行,那么具体的服务工作谁来监督?监督成本?承接这些业务的维修点是否需要盈利?难道售后服务是一个盈利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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