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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吃“哑巴亏” 家电行业霸王条款曝光

.2012-03-15 .作者: .编辑:李乐
导语:

·到货日期延后 不承担“三包”责任

  按照现在的“三包”相关规定来看,其有效期都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其日期多为7-15日。但是网络购物时代,因为快递物流等原因,特别是对于二三线城市很容易出现拖延现象,那么消费者很有可能7日之内甚至15日内都无法拿到商品,三包有效期也随之缩水。

  此情况有网友在网购冰箱时就遇到了,在某网站上订购了一台三开门冰箱,但是由于暂时缺货,产品在15天才有商家送货上门。此时,这位消费者发现发票上的日期却是15天前下订单的日期。这样算下来,按照现行规定,7天退货的三包有效期已经完全失效。

  但更不幸的是,直到3天后才发现冰箱有质量问题,要求厂家退货时才察觉,产品退货时间以后,开始时间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

  点评:在网购家电产品时,是否可以要求商家确定收到货品之日开具发票。此外,还应注意保存有关单据。商家送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在遇到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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