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液晶电视有伤痕 商家厂家互相推诿

.2009-10-27 .作者:扬子晚报 .编辑:
导语:
  买家电,大家都希望买的称心如意。可是新买的电视,出现了划痕,却没有人来解决问题,这就叫人头疼了。家住迈皋桥附近的张先生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张先生近日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的液晶电视,等了好几天终于等来了安装人员。可安装完之后,却发现电视屏幕上还有胶遗留在上面。张先生害怕自己不专业的处理可能会划伤液晶屏,于是便求助售后方。谁知道,售后人员来处理时竟然在屏幕上留下了几道划痕,心疼不已的张先生提出了换台电视。一开始,售后人员答应了他的要求。可是几天之后,等张先生再次与售后单位取得联系时,对方却又拒绝为张先生提供换机服务,理由竟然是没有影响使用。张先生气愤之下只好向栖霞工商部门投诉。

  在经过调查后,工商部门出面发现,问题出在售后方和商家上,而双方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事实情况是,电视上的胶水出厂时就已经存在,并且无法彻底清除,因此液晶电视属于瑕疵品。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三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最终,商家答应为张先生提供退、换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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