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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电视虽美观 维修保养遇麻烦

.2005-01-05 .作者: .编辑:liupei
导语:

  消费者王某今年上半年购买的国产液晶电视机,发现显示屏幕上有2个雪花似的白点,要求商家调换一台,商家予以拒绝,理由是没有超过6个雪花似的白点属正常范围,但“三包”没有此规定。无独有偶。谈某03年9月购买液晶电视机一台,今年12月该机突然不能正常工作,经维修部检查发现是主板问题,但要求收费维修,维修费用高达2000余元。谈先生感到奇怪,明明主板属于主要部件,而主要部件可以保修三年,为什么又要收费呢?谈某不思其解,投诉到闵行区消保委。由于商家以新科技产品尚未列入95年颁布的《三包规定》为由,均以拒绝调解而终止。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于电视机类商品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中只明确了普通彩色电视机和黑白电视机两种。“三包”期限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为三年。

  闵行区消保委认为:《三包规定》于95年10月31日发布实施,距今已经10年。但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科技产品进入百姓的生活,如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背投电视等,这些科技产品深受大众欢迎。但由于这些产品尚未列入《三包规定》范围,因此,对这类产品的消费投诉无法律依据,其售后服务只能以经营者的规定或承诺为主,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区消保委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三包规定》尽快作出修改补充;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一些高新科技产品时应注意,高新科技产品在技术上可能尚不够成熟,相关规定也可能不够完善,应多作一些了解,作到理性消费;经营者应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如实介绍商品的质量、性能和售后服务等情况,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真正买到称心、放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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