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讲一句:切莫把家电当“古董”

.2006-03-08 .作者: .编辑:liuhaiyan
导语:
  去年10月中旬在青岛市,一台使用10多年的电视机爆炸起火,女主人因受惊吓和烟呛而被送进医院。爆炸原因虽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是电器超期“服役”而导致安全性下降是一个明显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据资料显示,电冰箱正常使用寿命为10年—15年,电视机8年—10年,洗衣机12年,电风扇16年,电热水器12年,电脑6年。但是,如今人们买电器时关心更多的则是厂家有无保修或保修期的长短,并不关心它们的使用寿命。

  3·15前夕,记者利用一整天的时间就家用电器使用期限等问题进行了一番省城街头采访调查。对80名消费者的采访结果表明,人们对家电使用期限“不清楚”的占到85%以上,剩下不到15%的消费者则表示根本“没注意”。

  采访中得知,为迎合广大消费者,家电生产厂家和销售人员告诉消费者的通常都是售后如何维修,以及承诺“终身保修”等等。厂家的单纯促销在客观上使得消费者更加忽视家电的使用寿命。一位电视机维修人员向记者表示,电视机受到震动、冲击、碰撞、骤冷、骤热以及尘埃污垢过多或短路造成局部过热等原因都可能引起显像管爆炸。电视机超过使用期限后,电器元件就会老化,出现图像不清、颤抖等现象,这时候人们往往会用“拍打拍打”的方法来解决,岂不知这样做会使危险更容易发生。冰箱、空调等电器虽没有爆炸的危险,但是超期使用,会造成冷冻剂遗漏、短路等问题,也使能耗大大上升,维护成本也会大大增加。

  据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家用电器超过使用寿命,生产厂家一般都不再提供正常的维修服务,而是建议用户报废更新。在我国,尽管许多商家都提出了“终身保修”的承诺,但是保修解决不了电器因超期使用而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因此,为了您的自身安全,记者建议:莫把电器当“古董”,应及时把超期“服役”的电器换掉,千万别吝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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