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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意味着灭亡 智能电视市场现状分析

.2011-06-14 .作者:李乐 .编辑:李乐
导语:

  平板电视在进入超大屏幕、全高清时代之后,并没有遇到发展瓶颈,许多新技术、新概念、新功能都在这一两年当中出人意料的火爆起来,比如LED背光源液晶电视、3D电视、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其中掀起的这场“智能风”最为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如果说此前的大屏幕和全高清是电视机的“硬件”升级,那么“智能”则是电视机完完全全的“软件”革命。

● 智能电视是互联网电视的升级版

  其实在智能电视出现之前,国内电视机市场已经出现了一种新兴的电视机——“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的出现迎合了国家推进三网融合的大背景。

  所谓互联网电视就是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新技术。用户只需要插上网线,就可以在线观看互联网络上的电影、电视剧及娱乐节目,同时能够直接快速下载影视资源。

  智能电视和互联网电视拥有的最大共同点就是都需要连接网络,但是互联网电视机所获取资源的地址都是有限制的,只能从厂商规定的地方获取。而智能电视相对来说可以获得更加完整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比如安装有网络浏览器,可以像电脑一样浏览网页、观看视频网站视频等等。此外,智能还配备有系统平台,通过平台用户可以自由添加和删除各种应用程序,像智能手机和Ipad一样。

● 互联网电视被“监管” 寄望于智能电视

  彩电厂商之所以寄望于智能电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互联网电视发展的初期,就受到了内容的“监管”。2009年8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据了解,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采取的是“集成播控平台+内容服务平台”的管理模式,互联网电视终端必须与获得集成播控牌照的广电播出机构合作,嵌入后者的客户端。

  此《通知》一出,彩电厂商纷纷开始于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商进行合作,目前合作仍在继续,比如康佳与百视通、三星与百视通、创维与南传(优朋)、LG与华数等等。

  电视机厂商和互联网电视牌照运营商之间的合作,使电视机厂商需要通过“一对一”的形式将互联网电视绑定拥有“集成业务”牌照公司的客户端,并选择拥有“内容服务”牌照的内容提供商。这一合作形式似乎显得有些生硬,也更加体现出在内容监管上的力度,而互联网电视最初的梦想似乎被全然抹煞了。

  但是为了实现电视机搭载全开放式平台,将整个互联网内容引入电视机的梦想,彩电厂商们开始将梦想寄望于智能电视。

标签: 智能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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