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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陈晓国美之争致胜王牌在谁手?

.2010-09-01 .作者:北京青年报  张钦 .编辑:
导语: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被抓后,吴坚忠接任并引领企业平安向前;创维创始人黄宏生入狱后,王殿甫、张学斌临危受命使企业业绩一路向上。但或许正因为国美事件的主角是黄光裕和陈晓,他们的人性注定了国美不会复制那些经典案例。那么,作为局外人看来,黄光裕和陈晓关于这场对决都有哪些牌已经或即将亮出?

  黄光裕

  牌1:收回“国美”商标

  牌2:提议股东会罢免陈晓

  牌3:网上舆情同情我

  陈晓

  牌1:高管与我“共进退”

  牌2:我出局  国美要赔24亿

  牌3:稀释黄氏股份

  回想起当年黄光裕那句“没有谁比陈晓出任总裁更合适”,此时更让人感叹。黄光裕和陈晓关于国美权属的对决注定是不可能出现平局的——成王败寇,要么黄胜、要么陈留,“黄陈共治”的局面将一去不返,尽显商业竞争的残酷一面。最多十天,国美的现任掌门人陈晓就要对黄光裕罢免他的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安排,否则黄光裕就要自行开会表决。

  高管誓言与陈晓“共进退”

  公司高管层要与陈晓“共进退”,是陈晓方面最新打出的一张牌。近日,包括李俊涛、孙一丁、牟贵先、何阳青四位副总裁以及财务总监方巍的五人高管团队集体亮相,均表示要与以陈晓为主席的现任董事局共进退。言外之意,如果陈晓被驱逐出董事会,那么国美现任高管层都将随他而去,国美将面临着群龙无首的局面。不过,这张牌相对显得有些牵强,因为做此番表态的都是与黄光裕打拼了一二十年的旧部,他们仅仅与陈晓共事几年就如此齐刷刷地表态“不侍二君”,多少让人感到有些悬念。

  对此,黄光裕家族对于多位高管“共进退”的言论的回应则显得比较得体。黄光裕家族首先回应称理解这些高管在特殊环境下说出的话“可能会言不由衷”,他们相信这支二十多年来磨砺出的高管团队不会出现“哗变”。同时黄氏家族也表态,“国美电器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会把企业存亡系于某几个人的身上。”

  很多人把国美高管的“倒戈”归结于陈晓通过股权激励为他们打造了一副“金手铐”。事实上,即便对决中黄胜陈败,高管是否集体出走与是否能获得激励股权并无必然联系。所以这种推测并靠不住。另一种推测,“共进退”是高管们对陈晓企业管理才能以及个人魅力的肯定。但事实上,当年陈晓将永乐家电卖给黄光裕从而变身国美管理层时,与他共同战斗多年的高管并没有一个人与他“共进退”。当然陈晓甚至因为只身一人从上海进京赴任而被称作是“最寂寞的总裁”。

  更合理的解释是,就高管共进退而言,只是商人必备的一种姿态——顺势而为。在当前黄光裕身陷囹圄、陈晓总揽大局的背景下,如此景象并不奇怪。事实上,当年陈晓作为永乐家电掌门人时,一直视黄光裕为最大竞争对手,但当国美收购永乐之后,他能立刻变身为黄光裕的合作伙伴并充当起黄的“高级打工者”角色,正是他也具备这种素质的结果。

  陈晓出局,国美要赔贝恩24亿

  如果陈晓出局,国美电器将面临一项高达24亿元的巨额赔偿,而这正是源自去年陈晓引进美国贝恩资本入股国美电器时所签署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这也是如今黄光裕要罢免陈晓而遇到的一大障碍。现在看来,这或许是陈晓先知先觉料到黄光裕有一天可能与自己翻脸而留下的后手。

  2009年6月,在黄光裕出事7个月后,贝恩资本认购了国美15.9亿元的可转债,获得国美电器第二大股东地位。当初的协议中规定国美电器需尽力确保贝恩资本方面的董事人选,如果违约就要以24亿元赎回贝恩认购的可转债。此外,协议还对国美现有管理团队进行了锁定:协议规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属于触发国美违约的特殊事件,国美也要赔付24亿元。另外,陈晓还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了贷款担保,一旦他离职就会解除担保,也会触发24亿元赔偿的违约条款。

  这24亿元赔偿就是陈晓指责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的缘由。对此,黄光裕家族则回应称当初陈晓引进贝恩资本签下如此苛刻的条款就是为了“日后夺权”留的后手。他们指责当初本可以引进很多其他资本,但陈晓偏偏选择了条件苛刻的贝恩。事后有消息称,领衔贝恩资本的竺稼是陈晓的老相识,多年前两人曾就永乐股份签署过著名的对赌协议。如果陈晓把自己的老朋友引进国美电器做二股东,自然引起了黄光裕的不满。黄光裕家族表示,对当时的谈判签约都没有能够及时了解,因为从谈判开始陈晓就不透露任何信息,理由是保密期只有董事会成员能够了解。

  黄光裕可能收回 “国美电器”商标权

  目前可以预见的黄光裕最有力的一张底牌,就是其个人拥有的“国美电器”商标权,以及300多家未纳入上市公司的国美门店。这300多家门店原计划在2011年底优先注入上市公司,这也一直是投资者期待的利好消息。然而,随着陈晓和黄光裕的矛盾公开,一旦陈晓“去黄”成功,这些门店很可能无法进入上市公司,使投资者期待落空。而更难以想象的是,黄光裕一旦宣布收回“国美电器”的商标权,那么未来陈晓掌控的千家上市公司门店究竟能不能顺利改旗易帜还是个变数。

  不久前,黄光裕家族尝试投资的一种新型业态——体育用品专卖在北京开张了首家门店,其名称就叫“国美锐动”。当时很多不解内情的人认为这是国美电器的跨界经营举动。事实上,国美锐动是黄光裕家族的鹏润集团自行投资的,与国美电器并无资本关联。而这个与电器完全不沾边的企业本无必要也非要用上“国美”的名号。那么这是不是黄光裕家族对“国美”商标权属的一种暗示?

  不过这种就是一种鱼死网破的下策,因为商标之变必然会让上市公司出现混乱元气大伤,而黄光裕仅持手中的300多家门店显然也很难再复制出一个新国美。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前增发新股

  今年5月份,国美股东大会曾经通过一项授权董事会增发20%股份的决议。当时这项决议并没有引起外界太多的关注,而就黄光裕方面看来,这项授权实际是陈晓削弱黄光裕持股比重、“去黄光裕化”的重要环节。因此在8月5日公开翻脸时,黄光裕提出的动议中,取消这项授权排在了罢免陈晓之前。

  目前黄光裕持有国美电器33.98%的股权,微弱超过三分之一表决权,而就是这个“三分之一”使得黄光裕拥有了对国美的一定控制权益,比如在股东大会中的绝对否决权。而陈晓的增发20%股份的含义则是使目前国美所有股东的股权比例都稀释20%,这样黄光裕的持股比例就跌破了“三分之一”的底线。而最为直接的是,在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中,黄光裕所能掌控的绝对投票权重大幅减少,话语权降低。

  因此,陈晓是否会筹备在临时股东大会前实施增发,对表决结果将产生重大影响,这无疑对黄相当不利。对此有外界分析,陈晓对于增发时机应该会相当谨慎。因为如在目前这一敏感时刻立即宣布增发,其“夺权”动机则过于明显,反而可能引起一些机构投资者的反感。还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陈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突然宣布增发,根据香港法律,黄光裕是有权向香港法院申请禁止增发令的。如果强行增发,公司执行董事将产生法律责任。

  网上舆情更多偏向黄光裕

  从目前的网上舆情显示,在黄陈交锋中偏向黄光裕的占据了大多数,对于陈晓“去黄化”的举动很多人都评价为“趁人之危”,一些言辞甚至更加激烈。

  但网上舆情终归只能作为一种参考,它很容易被操纵主导欠缺真实性。而且,人们向来有同情弱者的心态,使得网上观点更多的带有感情色彩。

  不过,虽然“舆论就是舆论,而不是投票”。但作为一个公众上市公司,在处理好投资者关系的同时,显然也要想法处理好公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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