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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令实施 翻新电视"嗓门"仍高

.2005-11-02 .作者: .编辑:zfh
导语:
  禁售令实施 翻新电视“嗓门”仍高

  工商部门称仅有规范性文件没有处罚措施 专家提醒: 再生显像管电视有爆炸危险 图像不清晰勿重击

  有关部门发出公告,从11月1日开始,所有使用废旧显像管翻新加工后再生产的电视机将禁止在市面上出售。实际执行的情况又是怎样呢?

  暗访

  翻新旧电视还在卖

  上午9点,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四元桥附近的二手家电市场。

  一进入二手电视销售区,只见货架上摆放的二手旧电视中,将近一半都是外壳崭新而显像管外表显得有些脏旧的翻新品。

  这种翻新电视果然便宜,价格依不同尺寸从250元至500元不等。记者发现,21英寸的翻新电视最便宜,只有250元,而同样尺寸的新电视在家电卖场中出售则至少需要1000元左右。

  据二手电器市场的摊主介绍,来这里购买翻新电视的多是尚在上学的大学生、外地来京打工者及出租房主。

  一位摊主指着一台用旧显像管翻新过的电视,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这台电视所使用的显像管是从一台老日立电视上拆下来的。

  看到电视的画面有些晃动,销售人员伸出手“啪啪”地在机壳上用力拍了几下,笑着说:“进口的显像管用20多年没问题,现在才用了十三四年,再看七八年都没问题。要是出现画面晃动什么的,使劲拍拍就好了。”

  当记者向附近五六名销售人员询问是否知道再生显像管电视不再允许销售的消息时,销售人员都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禁止销售的说法:“我们都卖了这么多年翻新电视了,哪能禁止得了啊。再说,也没人通知我们不许卖啊。”

  文/记者

  变化

  旧电视回收落价

  上周末,记者来到位于北三环附近的一家个体废品收购站,询问21英寸木壳旧电视的收购价格。摊主摇摇头回答:“您要是上半年来还能卖个100块钱左右。现在这种21英寸的木壳旧电视可难卖了,顶多折给您20块钱。”

  摊主热心地解释原因:“您还不知道吧,国家最近出了一个规定,说是翻新机以后不许再卖了,所以像是适合做翻新机的木壳电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愿意收了。”

  揭秘

  翻新旧机每台净赚百来元

  摊主向记者透露,过去翻新机可以随意出售时,一台21英寸的旧电视回收价大约在50元至100元之间。但是拆解下显像管,购买新机壳组装成翻新机后,可以加价到200元左右出售给二手电器销售商,有时每台可以净赚50元至100元左右。

  一位自称十几年前就开始跟电视打交道的维修电视的老师傅向记者透露:“这种翻新机的画面质量和使用寿命都无法保证,能看个半年、一年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他说,不少承诺保修15天或几个月的电视,通常寿命也不会太长,往往是刚过保修期就彻底报废了。

  特快追访

  卖翻新机没法处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的白建国处长今天上午告诉记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以往的执法中,还没有发现公告中所提到的用废旧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晶体管并组装电视机的生产厂家。

  但白处长表示,为了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市质监局将密切关注本市市场,一旦发现国家规定中禁止的行为,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上午表示,虽然质检总局发布了禁售再生显像管的规范性文件,但是由于仅是规范性文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即便是禁售了,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对仍然在销售的人员进行处罚,执法部门对市场的管理也比较困难。

  文/记者 汪红 王晓荃

  专家提醒

  电视出故障 切勿拍打重击

  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裕奎表示, 日本等一些国家早已出台了专门规定,废旧显像管只能回收后分解做成玻璃料。

  电视机的使用年限一般在15年左右。改装后的电视,一旦显像管经过打磨,在高温高压或是外界撞击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发生电视爆裂、爆炸、起火等问题。对已经购买了用再生显像管做的电视的消费者来说,即使电视出现图像不清晰等问题,也不要重击、拍打电视机壳,以免发生爆炸。文/记者 张楠

  法规链接

  再生显像管电视今起禁售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为整顿、规范电视机及显像管生产销售行为,从1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禁止用再生显像管生产销售电视机。

  名词解释

  废旧显像管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显像管(阴极射线管),属于危险废物。

  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600万台左右的废旧显像管用于新电视机的生产。

  相关文章链接:

  不让卖的旧电视扔哪?

  法制晚报: 付振川 2005年11月01日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用低廉的价格回收废旧电视,将显像管拆下来套上新机壳后加价出售。根据国家规定,从11月1日开始,所有使用废旧显像管翻新加工后再生产的电视机将禁止在市面上出售。

  倒退几十年,买电视机要票,弄到一张票还要费尽周折。可现在呢?厂家和销售商都得可劲儿吆喝,才能把电视卖出去。但不知您想过没有,每个家庭淘汰掉数轮的旧电视都跑哪儿去了?

  途径之一,就是翻新“再生产”。这在外行看来也许与新机器没多大差别,可只要您打开电视机的后盖儿,常年积存的灰尘却是再内行的师傅也擦不掉的。而翻新电视机能使用多久,完全要看您的运气。运气好也许能看个几年,运气差也许刚拉回家就成了废品———那玩意儿是怕磕怕碰的物件,而既然要运输就避免不了磕碰。

  途径之二,才是最可怕的:一些乡镇为发展地方经济,居然家家户户回收大量的电子垃圾,然后拆开,对里面的有用金属回收再利用。可他们采用的“回收方法”,以及为当地带来的环境污染,却是让人触目惊心的。

  大约七八年前,笔者曾到沿海转了转。在一些乡镇,废旧电子垃圾竟然可以堆成“山”,其数量之大着实让人吃惊。很多人蹲坐在地上,将一块略微凹陷的铁板放在炉火上,利用热量将电路板上的焊锡回收。经了解,如此之多的废旧电子垃圾竟然都是花钱买来的洋垃圾。虽然这项“产业”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它给生态带来的破坏却让人痛心不已:所有的当地人都不喝当地水。如果喝了,人就会肚胀、腹泻、浑身难受———因为地下水已被严重污染,水面上漂浮着一层说不出是油还是金属粉末的蓝色物质。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至少有6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5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至少有2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被淘汰。而在这些废旧电子物品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如今,已使用几十年家用电器的我们所要面对的已不仅仅是抵制洋垃圾入境,更要面对自己的电子垃圾如何处理的问题。笔者以为,在这件事上,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政府尤其要负责。在制订初期政策时,不妨在税收、让利甚至补贴方面优惠到足以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加入到回收电子垃圾行业的程度。而且,在以后的政策引导方面也要注意在回收中降低对生态的破坏,并注重“变废为宝”、逐步提高废物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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