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智能影音频道 > 新闻 > 正文

促销宣传有误导 平板不等于高清

.2005-10-17 .作者:刘东辉 殷正明 .编辑:zfh
导语:
  近来,以液晶、等离子为代表的平板电视促销在本市主要家电卖场开展得如火如荼。不过,有些销售商“妙笔生花”,将平板电视与高清电视相提并论,甚至划上等号。而事实上,不少平板电视机并未达到高清电视机标准。上海市信息家电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认为,商家在推销商品时不能滥用“高清”,必须将相关技术参数充分告知消费者。

  眼下,更新彩电的市民选择液晶或等离子电视机的越来越多。据上海商务中心家电城统计,去年的彩电销售额是显像管电视机与平板电视机“对半开”,今年第三季度,平板电视机已占三分之二。

  近几天记者走访了沪上一些商场,看到在平板电视机摊位前竖起的不少广告牌上,及在营业员散发的广告单中,都用极为醒目的彩色字样印上了“动态全高清”、“顶级格式高清”等时髦广告语。这些花哨的广告语往往误导消费者,令消费者坠入云里雾里。

  据悉,按照有关部门已经初步确定的“数字高清显示器”草案,高清电视机的图像屏幕清晰度要达到720线以上,并且显示屏幕长与宽的比例一定要为16∶9。目前市场上某些号称“高清电视”的平板电视,其图像屏幕清晰度仅为480线,并不能完整地输出高清晰度节目内容。一位研究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和性能标准的专家认为,在国产等离子电视机中,约九成仅属“标清电视”,一些广告语中所谓“高清格式”实际上是噱头。

  市信息家电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说,去年部分彩电生产商、销售商曾在沪协同列出了高端彩电分类标准。其中“图像屏幕清晰度要达到720线以上”是高清电视的主要技术标准,但确定某型号平板电视是否达到高清电视标准,还要看其它参数,如亮度、对比度、响应时间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