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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以旧换新不再受理12英寸以下电视

.2009-11-03 .作者:长沙晚报 李霞 .编辑:
导语:

  如果你手头上有12英寸以下的电视机,请注意,从现在起,它不能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了。昨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对外发布称,“12英寸以下电视机不属于家电以旧换新的回收品种。”另据记者了解到,自9月初起至昨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近两个月间,长沙的老百姓共换购了新家电22692台。
  
  回收最多的是电视机
  
  作为全国9个试点省市之一,家电“以旧换新”于9月4日起在长沙正式实施。“试行顺利,促进扩大内需效果明显。”昨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阳白云向记者提供了最新统计数据,截至昨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22692件,产品销售金额8800万元;回收旧家电22998件。“不仅对扩大内需作用明显,也推动了消费升级”。
  
  据介绍,在回收的旧家电中,最多的就是电视机,其次是洗衣机。由于政策允许市民交叉换购,体现在购新的“排行榜”中,居前二位的是电视机、空调。“这意味着,当前,市民最急需升级换代的,第一就是电视机。小的换成大的,低档的换成高档的。”阳白云分析称,继电视机之后,空调正成为当前家庭的必需品。
  
  12英寸电视回收价为5元
  
  市再生资源回收协会昨日发布的一纸《通知》称,12英寸电视机回收价格调整为5元/台。此前,该型号的电视机回收价格为10元/台。与此同时,12英寸以下的电视机,被明确为不属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品种。
  
  为何有此新规定?原因是有人投机套取补贴凭证。“一台电视机的补贴凭证,在购新时可以抵400元钱。事实上,在家用电视机中极少有12英寸以下的,12英寸以下的一般是用于车载电视或其他用途。”据称,有投机分子故意钻政策空当,在旧货市场回收旧货,组装成极小的电视机,以套取补贴凭证。“10月21日召开的全国9省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上,有很多地方都反映了这个问题。由于目前以旧换新是在试点中,因此试点期间政策微调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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