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 万元液晶电视却只能看两年

.2009-08-11 .作者:论坛搜集 .编辑:张良钰
导语:

    2007年7月21日在漕宝路永乐买了一台明基SH3731液晶电视,价格是9500元。2009年8月3日突然画面出现灰影,且有两条横纹,所有AV、HDMI显示都是如此。打到400热线,说过了2年质保期......

    近日,我们收到了网友对于液晶电视售后问题的投诉。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在遇到类似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时,我们理应为其申诉。下面原引网友“georgejiang ”发帖内容:

    “2007年7月21日在漕宝路永乐买了一台明基SH3731液晶电视,价格是9500元。2009年8月3日突然画面出现灰影,且有两条横纹,所有AV、HDMI显示都是如此。打到400热线,说过了2年质保期,再打上海BENQ维修部64475404,150元上门费上门,说必须搬回去检测,2天之后维修部打来说是液晶板坏了,换板收费1500元。晕!现在买台新的才4000元,才看两年的9500元买来的机器就要换液晶板啦!BENQ太坑人啦!”

    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记者发现,我国产品召回立法其实并非空白。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开创国内召回制度之先河。2007年8月,儿童玩具、食品的召回管理规定同时实施。从2007年12月12日起,药品也纳入了召回之列。

    “可以说,现行的缺陷产品召回只针对少量产品,具体到家电产品,目前仍是空白。对于什么样的产品实行召回,消协的说法是‘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问题产品’。由于这个限定比较模糊,没有统一的依据,企业的做法自然也就不一。”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至于东芝的这款产品,召回与否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政府部门不会强制其召回产品。出现竖线电视这样严重的问题,像东芝这样的大厂商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应该实行产品召回。”

    据了解,去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通短信平台,消费者可以发短信或直接打电话进行投诉。遗憾的是,投诉重点只针对汽车、儿童玩具。

    同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并就此进行了听证,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规。该草案将家电、公共服务设施等广泛的行业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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