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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延保”相关细则 谨防购买电器被诱导

.2017-05-11 .作者:小韩 .编辑:
导语:五一期间是彩电业传统的销售旺季,然而今年的旺季并未出现。   奥维云网的数据显示,今年五一促销期间,国内彩电销量176万台,同比下降13%;销售额64亿元,下跌2.5%。   这是延续了今年一季度的低迷行情。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中国电视市场出货量为1169万

时值夏日,正值家用电器购买高峰期,但是同时也是投诉量最多的商品类别。近日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上了解到,消协针对该领域的投诉问题做出相关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家电切忌“匆忙”

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在购买后安装前费者切勿私自拆封,并且,经营者有义务提示消费者。经营者来尽量在送货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同时进行当场调试,如有问题应该及时处理,在无法安排安装人员时时到位时,应与消费者事前约定先关事宜,并提示消费者先关注意事项,譬如切勿私自开封电器等。消费者一旦私自拆封,如若发现家电有问题,则很难认定坏电器的是责任归属。所以,对消费者来说,一定要切忌对购买的电器,不要私自拆封。

“延保”指定要当心

  据了解,在商场中出现很多作为促销推出的增值延保服务,而延保服务并不是是商品的三包服务。只是店员在向消费者推销“延保”服务时,将“延保”与国家“三包”故意联系起来,诱导消费者理解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服务。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要细心观察,明确该服务究竟是什么,并且对相关服务的细则进行合同签订,合同需明确注明提供该“延保”的服务的具体、详细的事宜,即维修范围、期限,故障的责任界定、承保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尽量选择由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延保”服务。而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确“延保”的内涵,包括时间、服务项目、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等详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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