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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只卖拒收可罚款10万,家电回收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2017-02-27 .作者:小韩 .编辑:
导语:据《法制晚报》报道,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今后家电的生产者将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在过去的2016年,针对废旧家电以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办法条例,热闹了有一段时间,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相关举措,虽有类似消息传出,但是也仅是消息,今日万维家电网从《法制晚报》报道中获悉,关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在年内并将有望通过,并且开始强制实施,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份美好的福音,以后的家电企业的生产者将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据了解,有关废旧家电的回收问题在数年之前就引起关注和讨论,同时相关法规的制定早已展开。但因涉及回收主体认定、回收流程以及费用征收,并且事关国家节能环保等政策,所以这是一个持久的工程。

  目前据了解,由于回收、分拆、再利用等配套设施成本昂贵、技术门槛高等原因,只有少数巨头型家电企业打造了自己的回收工厂,市场上有资质的专门的回收企业也不多,这也许就是法规迟迟未出台的因素之一吧!

据了解按照《条例》的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法制晚报》报道,下半年,国家第一部关于电子垃圾治理的法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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