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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许钦松力挺网剧 认为应区别对待

.2016-03-03 .作者:王勃 .编辑:
导语:

  近日,《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的曝光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禁止宣扬灵魂附体、轮回转世等内容,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内容不得在电视剧中出现。广电总局电视剧司长李京盛称,将加强管理网剧节目,电视不能播的网络也不行。引起了大量网友的热议。到底网剧该不该与电视采用同一标准?全国政协委员许钦松有话说。

  许钦松对此表示,电视剧更多面向整个社会特别是中老年人;而网剧则是中青年关注;电视剧和网络剧应有不同空间,不能简单地将管理电视剧的标准移植到网络剧中来。此举让许钦松获得了大批网友的力挺。

  许钦松认为,网剧不同于重大历史题材,在监管方面,政府应该把握好,既要守住底线,又要有效地鼓励人们发挥中国人在文艺方面的聪明才智,以及其创造力和想象力,有效达到预期。

  这个“度”应该怎么把握?许钦松谈到,对于电视剧和网剧两个领域应该有一些不同的对待。“电视剧更多地面向整个社会,特别是中老年人,而网络剧更多的是中青年关注。实际上电视剧和网络剧应该有不同的空间。不能简单地将管理电视剧的一整套标准移植到网络剧中来。”他还举例,“比如穿越的情节,不能说穿越就是不好,穿越也是很有意思的。”

  “目前对于网络剧仅是监管行为,还没有形成法规,应该有一个比较细化的条文、法规。”许钦松认为,对于网络剧出台细化的管理条文,能够令网络剧在创作和拍摄之前就能考虑到能不能过审查这一关。让投资者、创作者有一个预期,不会伤害投入和创作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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