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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改善:评新一轮家电下乡招标结果

.2008-11-24 .作者:广发证券研究所 .编辑:
导语:
  新一轮“家电下乡”招标结果相比上轮明显改变 2007 年12 月份,山东、四川和河南开始对购买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三类家电下乡产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新一轮的招标于2008 年11 月20 日公布结果。通过招标结果,我们发现政府已充分吸取了1 年来实施过程中的教训,并积极谋求扩大国内消费。这使得此次中标产品范围、销售地域、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和中标企业品牌层次相比上轮均有明显变化。

  前期“家电下乡”实施效果不良截至 2008 年11 月,山东、四川和河南共销售可获补贴产品约260 万台,共实现补贴3.86 亿元。以已领取补贴金额/应申领总额约80%计算,每台家电可获得补贴186 元。以三省人口 2.77 亿计算,平均每人获得补贴1.39 元,参与比例不足1%,对三省的消费提振作用非常有限。

  与三家上轮中标上市公司沟通中获悉:1 家企业尚未了解具体效果;另外2 家企业认为促进作用不大。

  政策效果有限的原因是申请手续繁琐、市场主体获利低、农村收入水平提高难上轮招标价格上限低,导致制造商、经销商无利可图,市场推销积极性不高;申请补贴程序繁琐、申报需要发票而增加经销商纳税等,使得民众、经销商的参与热情不高;农村市场充斥着低价的山寨产品,而且上轮中标产品款数较少而未能满足民众的多样化需求;单位产品补贴100 元左右难以真正推动农民(每人年均现金支出只有2415 元)购买1000-2000 元的受补贴产品。

  值得注意的,农村家电消费能否有效提升主要取决于政府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及扶持农村医疗养老保障、农村教育支出等,并非依靠“家电下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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