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有关方面评估,“长虹”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高达583.25亿元,蝉联世界品牌500之列。
上图:1985年4月10日,彩电大楼工程奠基典礼在长虹隆重举行,掀开了长虹二次创业的序幕,为长虹成为中国最大家电生产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虹品牌创建于1972年。“长虹”品牌的拥有者——四川长虹电子集团的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军工企业“国营四川无线电厂”,“一五”期间,前苏联在我国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中国机载火控雷达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1965年,出于军工企业转向民品生产的战略转移需要,“国营四川无线电厂”更名为“国营长虹机器厂”。
1972年,长虹厂率先在军工系统成功研制出第一台电视机。注册商标“长虹”,长虹品牌由此创立。标志着一个封闭式的国营老军工企业,迈出了实施“军转民”战略成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