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抽样检测 LG 42LW5500-CA全部合格

.2012-10-12 .作者: .编辑:耿大鹏
导语:

    近时,天津市工商局发布了近期数字电视质量监测公告。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山东、辽宁、安徽、江苏、四川等5个省6家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数字电视展开质量监测。经检测,包括LG 42LW5500-CA在内的受检电视全部通过此次监测。

    据了解,依据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SJ/T11343-2006《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339-2006《数字电视等离子体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348-2006《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此次监测重点检测了标记和使用说明、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触电危险、绝缘要求、机械强度、端子、外接软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口要求、像素缺陷、可视角、漏光、亮度、对比度、亮度均匀性、清晰度、整机消耗功率、待机消耗功耗、运动图像拖尾时间等19项指标。

    据悉,作为LG电子旗下的中端电视机型,LG 42LW5500-CA凭借不闪式3D技术、2D转3D功能、流媒体播放功能以及智能功能的加入,在观看体验、丰富资源等方面满足了消费者在娱乐以及生活等方面的多种需求。同时,原创IPS硬屏以及倍速扫描技术有效提升了画面的动态显示效果以及色彩表现力,因而在中端电视市场一直颇受欢迎。此次列入监测的LG 42LW5500-CA产品抽检全部合格,在LG国际品牌的“软实力”之外,无疑给消费者又增加了一重信心。

    要在商场上制胜,产品品质是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只有高品质的产品,才能赢得消费者,从而成为市场的赢家。作为知名家电厂商,多年来,LG一直致力于以高品质的产品,提升大众生活娱乐水平。据了解,十一期间,LG在全国线下卖场总计销售电视全线产品18万台,同比增长50%。市场的利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消费者对LG产品的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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