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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用户百万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2005-07-29 .作者:庞卫国 韩城洲 .编辑:liuhaiyan
导语:

  盛大网络寄希望于借助IPTV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它的网游相关产品,并且与长虹就IPTV开展了合作。UT斯达康等也对IPTV雄心勃勃,它于2001年底开始对IPTV市场进行跟踪与技术研发,是商用IPTV系统和终端的全面供应商,产品在全球都有使用。

  影响IPTV的六大因素

  1.替代竞争

  IPTV的发展要考虑与有线数字电视之间的竞合关系。当前,无论从技术成熟性的角度,还是从政策支持的角度来说,广电部门主推的数字电视都是我国电视发展的主流,这对仍处于市场孕育阶段的IPTV业务来说,肯定是一个重要的限制因素,它既限制了IPTV当前的市场发展空间,又影响了广电企业支持IPTV业务发展的热情。根据国外的经验,IPTV目前几乎全部采取电信与广电合作的捆绑模式推进。没有国内广电企业的参与,IPTV业务的产业链就很难形成,电信运营商也很难利用自己的宽带进入传统的电视用户市场。

  2.政策管制

  这是我国IPTV业务发展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虽然放松广电与电信业相互进入的管制是大势所趋。国际上,在北美、一些欧洲国家,政府已经逐渐放松了对有线电视业和电信运营业相互进入的管制,这也是IPTV业务在国外取得广泛试点的重要条件。从国家发展看,要讲科学发展观,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再结合我国当前的行业监管现状,要让广电和电信两个行业握手言和,共同谋求发展,肯定需要一个过程。广电部门肯定会延缓电信企业进入广电领域的时间。

  2004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电信企业只能开展PC端的IPTV业务,限制其经营“机顶盒+电视机”的业务。从全球的角度来看,IPTV虽然是一个链条很长的产业,但是基本上都是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力量推动,没有电信广大宽带市场的介入,IPTV的成长之门很难由广电运营商单独开启。

  广电总局在IPTV牌照发放文件上的具体表述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上海电视台正式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开办以电视机、手机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其中,并没有把基于PC的IPTV业务作为许可的范围,那么也就限制了电信运营商的介入。最近,上海文广集团旗下的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总裁张大钟向公众进一步确认:“文广集团平常所说的IPTV是特指以电视机为终端的网络媒体服务。”这种泾渭分明的辨识无疑是一种不愿电信进入广电领域的信号,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电信要想进入广电领域还需要慢慢等待。

  3.成本与价格

  IPTV要想成为一项主导业务,必须让相当规模的消费者愿意为其买单,否则IPTV就只能是一项边缘的增值或附加业务。对于内容提供商来说,就是多卖了门票;对于通道提供商来说,只是增加了通道的使用率;对于设备提供商来说,只是多卖了些品种,这些工作的成本是巨大的。IPTV要想赚钱必须在每个特定的细分市场都有相当大的用户群才行。

  IPTV要想得到用户的广泛接受,第一位的就是价格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以北京为例,宽带目前的价格是100元/月,那是因为互联网上有太多足以吸引人买单的信息内容;有线电视是18元/月,那是因为频道多、信号稳定,且价格底;中数传媒的数字电视是28元/月,推广困难很大。人们的消费承受力毕竟是有限的,笔者认为IPTV能够大规模发展的接入价格应该在18-100元/月之间。面对这样的价格,IPTV主导运营商就要问一问,如何压缩成本才能做到这一点。当然IPTV整体系统的成本不但指接入线路和升级设备的成本,还包括内容提供、运营管理等成本,这就要求技术研发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要考虑价格和成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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