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智能影音频道 >  > 正文

“三包”商品别随意修

.2005-07-09 .作者: .编辑:liuhaiyan
导语:
     刚买没几天的电视出了点毛病,就近请人修了一下,却因此失去了免费保修的资格。
     
     日前,赵某新购的彩电出了毛病,赵某将其送到该乡一家电维修店进行维修。不久,其弟正好路过此处,称彩电属于“三包”商品,可以由销售部免费维修。于是他们将彩电送到商家。维修人员查看后,称该机由于被人修理过,已丧失“三包”权利。于是赵先生投诉至消协。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赵某擅自请人拆机维修,且在显像管尾座配件等多处留下烙铁痕迹,违反了家电“新三包”的有关规定。经再三调解,商家最后答应为赵某维修,包括更换电子显像管等配件,但赵某需支付400元维修费。而维修店店主朱某由于维修“三包”期内的商品,致使用户失去“三包”权利,须替赵某承担200元维修费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