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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巨头二次结盟能否攻破国产困局?

.2005-06-01 .作者: .编辑:liuhaiyan
导语:

    国产彩电巨头京城合谋挑战海外军团
    被恶性竞争困扰的彩电行业,再次将5年前曾亲手撕毁“价格联盟”的国产彩电巨头推到了一起。5月28日,在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的牵头下,TCL、创维、长虹、康佳、海信、海尔、厦华、上广电和熊猫等国产九大彩电巨头的总裁级人物齐聚北京王府饭店,共同达成7项共识,成立了技术标准协调、知识产权协调、国内市场协调和国际市场协调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
    记者发现,5年前参加彩电价格联盟的企业乐华、金星、西湖已经不在此行列当中。一彩电企业老总表示,残酷的竞争使得国产彩电企业逐渐意识到,他们的对手不再是彼此,而是差距越来越大的合资企业。

中国制造彩电占全球总销量的55%
    会上,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会长、TCL董事长李东生表示,回顾中国彩电产业这20多年的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仅在2004年全球彩电销量为1.33亿台,中国共制造销售彩电达到7200多万台,占全球总销量的55%,而在座的九家企业,全球总销量接近6千万台,中国毫无争议地已经成为世界彩电生产销售第一大国。
    他还明确指出,经过20多年的技术积累,中国彩电业从最初简单的模仿,利用技术创新,逐步向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推进,积累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随着国际化浪潮以及数字电视,3C融合时代的到来,中国彩电产业正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机遇,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挑战,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但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中国彩电业还有很大的差距。
72%的专利

被日、美、韩企业把持
    尽管我国彩电厂商制造着全球彩电市场的55%的市场份额,但核心价值创造能力仍很薄弱。李东生说,首先缺乏核心技术能力和知识产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公布的数据,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1996年到2003年,在中国专利申请量排前十名的企业中没有一家中国大陆企业,以数字电视技术专利为例,截止到2002年数字电视技术专利共有2457件,其中72%都是被日本、美、韩企业所拥有,中国大陆仅拥有数字电视专利110件。这仅仅是数量上的差距,质量上的差距就更大了。未来十年,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将对中国企业形成严峻的挑战。
    他还表示,其次是中国彩电企业资本扩张能力比较弱,资本积累规模相对较小,这成为我们在产业链拓展方面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资本能力的薄弱也使我们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暂时无法跟欧美、日韩企业相抗衡;再就是中国彩电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此外国外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和贸易技术壁垒都制约中国彩电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第四,国内彩电流通列与过度竞争,缺乏规范约束,没有形成和谐的商业环境。
七项共识尝试破解困局
    面对彩电行业恶性竞争带来的困局,彩电企业经过深圳、绵阳和青岛三次会议后,彩电巨头们终于坐到了一起,达成了七项共识,建立四个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协调和行业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构建彩电企业和谐、共赢、可持续性发展的产业环境;成立四个工作委员会;促进新技术标准化、产业化;组建专利池;构建中国彩电行业国际市场协调平台;建立工商互动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等此次峰会达成的7项共识,其实并不具有实际操作的强制性。

    记者了解到,以彩电专利池为例子,各成员企业均采取自愿的原则,而且也只有基础技术和“竞争前的技术”,这在具体操作上很难聚集到市场上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再有就是国内市场协调方面,并没有明确涉及如何应对恶性价格竞争的问题,而仅仅是口头上的行业自律,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没有任何制裁措施。

                          ●相关链接
    康佳、TCL、创维、厦华、海信、乐华、熊猫、金星、西湖等九大彩电巨头曾于2000年6月缔结“价格同盟”,当即宣布将限产,并公布最低限价,以维持彩电行业的整体利益。但会议第二天就有成员企业降价,致使价格同盟开始出现破裂。随后当时的国家计委价格处宣布9家企业达成的价格联盟违反《价格法》涉嫌垄断,价格同盟最终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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